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交通建设,对照《乌兰察布市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工作举措》《乌兰察布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我局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现就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政务服务水平情况、交通诚信建设情况、提高服务质量规范市场秩序等工作报告如下:
一、对标目标任务,一体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到中心组学习议题,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守法用法。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跨部门跨领域执法。在政务网站对执法事项进行公示;运用执法记录仪等技术手段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并对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法制审核。同时,成立督查组开展不定时明察暗访,全面规范执法行为。制定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建立健全“一单两库一细则”,截至目前,共计完成各类检查27项,其中:联合其他部门检查企业12家,分别为新业态6家,道路危险6家。内部抽查15家,动态服务商1家,综合性能检测中心4家,收费站6家,公路管理部门1家,公路建设企业3家。切实提高了监管效能,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健全普法机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交通运输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作为重要内容,以主题党日和普法宣传日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引导了市场主体对相关法律知识的深入了解,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法治文明建设新高度。四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综合运用新闻媒体、信访投诉、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复议、诉讼等渠道,广泛听取市场主体、从业人员和社会各界群众的反映及意见。对群众投诉、举报事项进行梳理,调查处理,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等问题。五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制定完善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现决策权于纪于规于法有据,决策行为依规依纪依法实施。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并且按照上级要求对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坚持“立、改、废”并举。六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综合执法改革后,原来的多头执法改为交通综合执法,授权执法改为委托执法,市局与综合执法支队签订了委托书并进行了公示,报本-级司法部门进行备案;并对现有行政执法人员按照规定进行梳理,清理不符合条件的执法人员,及时通过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做好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维护更新、资格审核、培训考试等工作。截至目前,参加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组织的执法人员培训1次,组织执法人员考试1次。制定完成本年度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各执法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到基层执法站所讲党课,定期与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开展谈心谈话。深入落实《乌兰察布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和交通厅有关部署要求,按照重点任务表的职责分工和完成时限,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根据乌兰察布市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建立了《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和《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切实让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感受到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同时,各执法单位根据工作实际,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及建立和推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裁量权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七是加强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平台对各基层一线执法大队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公示公告、警示教育等内容进行宣传扩散;通过300台执法记录仪,100台对讲调度管理设备实现交通执法过程全记录管理,做到执法公开透明;建立卫星导航通行平台对交通执法车辆进行全程定位,实现巡查路线全程跟踪。
二、主动践行“办事乌忧”,大力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政务服务水平。
一是全面开展中介清单梳理,切实规范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审批过程中涉企中介服务行为,实现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经认真梳理,已将《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强制由申请人委托开展的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和《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由审批部门委托开展的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共计12项在交通局门户网站营商环境专栏公示。二是推动“全区通办”工作落实落细。将政务服务大厅交通运输窗口纳入“综窗”统一管理,不断强化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技能操作。截至目前,依托内蒙古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完成了“全区通办”事项配置、账号授权任务,对事项的办理情形、办理时限、申请材料、收费情况、流程图、审查要点等要素进行了全面规范、统一标准、实现同一事项在全区各地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同时对经营性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人员资格证核发、补证、换证、变更、注销、诚信考核、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年度审验、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年度审验8项高频事项列入了内蒙古自治区“全区通办”事项清单。三是全面推行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动态调整工作。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进行全面梳理,将道路货运经营许可和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纳入《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中,截至目前已将涉及交通运输领域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已在局门户网站和惠企通平台公示,充分做好了政策解释,方便了企业和群众查询了解相关政策。四是推进“就近办”服务。在广通机动车检测公司成立了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便民服务站,推出9项“就近办”事项,特别是设立了货车年审窗口,货车司机可以直接在服务站内办理车辆检测、车辆年审等业务,无需重复跑、多头跑,为企业和经营者节省了“时间成本”。五是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按法条要求审核办事群众提交的申请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相关材料内容,不予受理的详细告知不予受理原因,充分减少群众矛盾。2024年上半年,已累计审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背景调查资料771人,受理出租车、危押运、爆炸及爆炸押运等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共计1408人,针对办事材料提交不合格,提供“温馨提醒”服务,第一时间致电提示指导,确保业务顺利办结。六是扩大“跨省通办”范围。推广“跨省通办”平台应用,鼓励从业资格证相关业务线上办理,针对诚信考核、货运从业资格证申领等高频业务必保2个工作日内办结。今年上半年累计完成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类高频事项“跨省通办”业务共计8546件,其中诚信考核业务办理7654件,从业资格证换发、补发、变更、注销等业务892件,完成经营性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1707件。七是提供暖心服务。把出租车运营周期由原来的7年零10个月延长至8年整,在营运最后一年年审时,提醒经营者提前60日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升延续经营申请,避免了营运超期现象发生。同时,针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报考人数多的现象,主动加开考试批次,缩短考试周期,提高取证速度。政务大厅针对“上班族”及外地人员主动提供“延时服务”和“容缺受理”等暖心服务。今年上半年政务服务大厅交通窗口提供延时服务总时近6小时,服务总人数19人次,延时服务期间办件量19件,容缺办理证照25件。八是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一件事”集成办。按照《自治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能源、水利、交通领域“一网通办”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正有序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流程,待工程建设项目全链条审批管理系统与自治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互联互通后有序推进。九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11项划转事项与政务局对接并签订了备忘录;对已确认的85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创建了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一次性告知措施“二维码”。截至目前共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 13641件,全部按照“流程最优、环节最少、办理最快、服务最佳”要求办理。十是全面梳理权责清单,明确各部门权力边界和责任范围。经重新梳理后确认权责事项共计439项(其中:行政许可27项,行政确认22项,行政备案31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奖励3项,其他行政权力12项,行政监督检查39项,行政处罚277项,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27项)。截至目前,439项权责事项已与政务服务局进行了数据对接并在局门户网站公布。
三、赋能高质量发展,推深交通诚信建设。
我局于4月份召开了诚信建设工程调度汇报会议,对照《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的《诚信建设工程任务调度表》中的内容逐项进行解读。制定印发了《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把“诚信交通领域工作”建设放在重要位置,聚焦任务分工,结合当前诚信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全面部署,全域推进,全员参与,全力抓好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等领域体系建设,推动诚信建设工程深入开展。积极参加了全市诚信工程信用宣传月启动仪式,把“信易+驾培、信易+维修”作为诚信建设亮点举措推进实施。对年度质量信誉考核900分以上的驾培机构和机动车维修企业实行信易备案,通过一系列的举措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领域各企业的诚信建设力度。
四、保证服务质量,整顿规范市场秩序
一是公路建设市场准入管理方面:要求从业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取得相应资质后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二是建设程序执行方面: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项目履行审批或者核准手续后,方可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招标。严禁未批先建、边设计边施工等违规行为。三是招标投标管理方面:明确招标人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招标,如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发布公告、接收申请文件、组建评标委员会等。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应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四是安全质量方面:从业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范及规程的要求。质量监督部门会进行检查和抽检,以确保工程实体质量。五是诚信建设工程、信用体系建设:利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记录从业单位和人员的信用信息。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应的处理(如限制参与招标投标等)。六是合同履约管理: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防止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七是环境保护: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控制扬尘、噪声,保护生态植被,合理处理废弃物等。八是农牧民工工资支付:落实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等。定期对施工单位支付工资情况监督检查,确保农牧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精神,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交通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