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效能,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乌兰察布市司法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由综合业务科牵头,组织直属执法大队全面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评自查工作,重点围绕执法程序规范性、法律适用准确性及裁量权基准执行情况等核心环节进行自评自查,切实提升执法质效。
自4月29日接到通知以来,综合业务科立即组织科室人员专题学习文件精神,紧扣时间节点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与阶段性任务。本次评查范围覆盖2024年1月至12月期间已办结的全部行政处罚案卷,计划于6月15日前完成系统内自评,6月底前形成评查报告并同步推进问题整改,确保评查工作闭环管理、取得实效。
为确保评查工作客观公正,综合业务科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项评查组,采取随机抽查方式,从15个执法大队调取25套案卷进行集中交叉评查。评查过程中,评查组严格对照《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执法文书案卷评审指标》,重点评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行政执法程序合法性、裁量基准适用规范性,法律文书制作及案卷归档完整性等内容。通过逐案核查并建立“一案一表”问题清单,实现问题精准溯源、整改有的放矢。
下一步,支队将以此次评查发现问题为导向,系统性治理共性短板,精准化攻坚个性难点,同步健全执法监督体系、优化案卷管理标准,以制度创新促执法质效提升,切实筑牢交通运输法治化建设的制度根基,护航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