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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开展2026年度全市交通运输重点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来源:安全监督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6-09-08 15:49 作者:安全监督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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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委、市政府以及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圆满收官,进一步压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破解部分企业安全管理虚化、安全责任悬空、安全投入不足、隐患问题屡改屡犯等突出问题,全面提升企业负责人安全履职能力与应急处置水平,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持续巩固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稳定向好态势,市交通运输局于2026年9月3日组织举办全市交通运输重点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本次培训采用专题讲座、情景教学、警示教育片观看相结合的模式,内容丰富、形式多元,取得良好培训实效。

市局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工作,精心统筹谋划课程设置,精准匹配行业实际需求。本次培训专门邀请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政策法规科杜康、乌兰察布市应急管理局高级工程师陈琼开展授课指导,市交通运输局安监科负责人主持开班仪式。

培训会上,全体参训人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系统宣贯《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公路运营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水上客运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暂行)》《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行业重要制度规范,明晰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判定要点,为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改提供实操遵循。

杜康科长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监管实际开展深度解读,细致讲解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行业从业限制、信贷约束、招投标限制、企业信用评级降级等信用监管相关举措,引导企业负责人树牢法治思维,明晰违法违规相应后果,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法定职责。

陈琼高级工程师围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职能、基本原则展开讲解,结合区内外及我市安全生产、汛期灾害典型事故案例开展复盘剖析,引导参训人员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重点针对交通行业高边坡、临河道路、桥涵排水等重点风险点位,明确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工作要求,细化预警响应、险情信息报送等汛期安全防范实操流程。培训期间组织集中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坚持“以案说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用真实事故案例敲响安全警钟,推动参训人员深刻汲取事故教训。

本次培训学习覆盖全市各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市城市公交企业、出租车汽车企业、网约车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驾校、水路运输企业、BOT运营公路、公路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通过本次专题培训,进一步强化了行业监管执法人员监管履职意识,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有效提升企业负责人安全风险辨识、隐患治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落地落细。培训结束后,组织全体参训学员开展结业考试,培训班圆满完成各项既定任务,为持续提升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治理能力,保障行业安全平稳运行筑牢坚实基础。

审核:郑惠 编辑: 安监科 宋伟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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